用远光灯吗?从现在开始,交警蜀黍查到乱用远光灯的,就让他看5分钟”的微博,并配上一张图:一人在交警的陪同下坐在一辆开着大灯的警车面前对着看,随后引起了升降机网友的热议。有网友认为:“干得漂亮!”也有人认为不妥。
这不是闹着玩的。昨晚8点,深圳交警在全市范围开展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专项整治,交警除了在现场对违法人员进行教育处罚外,还通过让司机下车感受一下被自己车灯照耀后的方式,直观体验、加强司机的印象,起到更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对于这种创新的“体验式执法”,市民争议很大。车主刘先生拍手叫好:“干得好!有些车主就是不自觉,老是开大灯晃得我们眼睛都睁不开,晚上视线不好很容易出现交通事故,不让他看看大灯多么刺眼,是改不了这个坏习惯的。”
据统计,从去年8月1日至今年8月1日,交警共查处不按规定使用灯光10074宗。
据悉,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者罚300元记1分。此外,驾驶改变、加装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灯光装置的,扣留机动车,对车辆所有人处两千元罚款,对非法改装的单位或者个人处一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