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出台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的新措施。针对当前车检中存在问题,回应社会公众对改革车检制度的呼声。主要包括加快检验机构审批建设、试行私家车6年内免检、推行异地检车等服务措施、加强对检验机构的监管、政府部门与检验机构脱钩、强化违规违法问题责任追究等。
18项新政摘要如下。
1、加快检验机构建设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质检部门对符台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一律简化审批流程,加快审批进度。
2、严格检验机构从业人员条件检验机构要依法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员承担检验法律责任。
3、禁止政府部门开办检验机构公安、质检等政府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一律不得开办检验机构,公安民警、质监部门工作人员及其子女、配偶不得参与检验机构经营。
4、规范检验机构审批程序省级质检部门对符台条件的申请人,要依法予以受理,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严格许可的审查和批准工作。
5、加快推进系统联网监管检验机构要严格按照标准,在各检测工位安装视频、数据监控设施和系统,实现检测数据实时采集、实时上传。201 5年5月1日前,须全部接入统一联网监管平台。
6、强化检验机构主体责任对检验机构已检验台格井出具了台格报告的车辆,公安交管部门核发台格标志(新标志注明检验机构,式样另发)。
7、规范机动车检验工作程序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需提交申请表、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交强险凭证。捡验机构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检验项目,不得篡改或伪造检测数据。
8、严格执行机动车检验标准检验机构要将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作为检验重点,增强检验工作在源头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方面的效能。
(待续)